中国自古就有尊老养老的传统,在儒家文化的盛行下,尊老养老更是成为人伦道德的必备要求。因此各个朝代对养老问题都十分重视,大力建设相关养老体系。说到养老体系的建设,就不得不提到百花齐放的宋朝时期。当时宋朝经济文化空前繁荣,科技水平更是领先于世界,社会生产力水平全面辉煌。其中宋朝的养老体系令后人惊叹不已,作为寄居于中国古代体系中的一支,且徐徐展现出自身的魅力。
一、多样化的年龄阶段划分标准,对于“老”的界定,上升到国家层次的社会约定,形成养老体系的初步雏形
虽然中国古代在各个方面的界定都有一定的标准,但每个朝代的界定标准肯定都略有差异,就如“老”的界定,各个朝代都没有固定的标准。先秦时期规定年过六十就可被称作“老”;两晋时期规定六十六岁为“老”;而繁荣昌盛的唐朝则规定六十岁以上可以看作是老人,由此看出不同的朝代对“老”的划分标准都不统一。
在宋朝初期,宋太祖在乾德元年颁布的诏令中写到:
“诸州版簿、户帖、户钞,委本州判官、录事掌之,旧无者创造。始令诸州岁所奏户帐,其丁口男夫二十为丁,六十为老,女口不须通勘。”
而后宋朝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情况日新月异,宋朝又将“老”的划分标准界定在五十岁,但是到了宣和二年,宋朝又将“老”的划分标准改为六十岁。虽然宋朝各个时间段对“老”的划分标准不太一样,但就总体标准规律来说,宋朝将“老”的划分标准界定在六十岁。
二、全面绽放光彩的宋朝, 以观念传播养老观念,透过多层次的养老管理,构建完备的养老体系
宋朝时期,儒家思想十分活跃,儒家文提倡化百姓要忠孝。同一时期,宋朝佛教盛行,由于佛教充分发挥精神统治工具的性能,大大加强宋朝的皇权统治,宋朝政府也大力主动去推崇佛教文化。
佛教文化中对尊老、孝顺父母也十分注重,所以当时尊老养老的观念深入到百姓骨髓里,侧面反映出宋朝政府对养老体系的建设十分重视。虽说历史上各个朝代都建设过养老体系,宋朝时期建设的养老体系不仅吸收了前朝各代养老体系的研究成果,而且其结合了自身朝代的问题,建设了一套非常完善、全面的养老体系,并且拥有自己的独特性。
宋朝的养老体系可以说是多层次、全方位覆盖的,可以将宋朝的养老体系大体分为:家庭养老、宗族养老和政府养老。其中以家庭养老为核心,宗族养老和政府养老只是起辅助性作用。
1、 家庭养老
宋朝时期经济繁荣,社会生产力水平处于较高水准。但其依旧是以自然经济为主导的时代,因此宋朝政府所掌握的国家经济也拥有一定的局限性。宋朝时期各种文化的传播,使得儒家思想观念更是在此时期达到了巅峰状态。
类似于程朱理学的盛行,促使统治者积极宣扬仁政、以孝治天下的理念,因此宋朝将“孝”字推上了顶峰,也使得家庭养老在宋朝整个养老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家庭养老一般是由子女赡养父母,即通过直系血缘关系形成的养老体系。
宋朝政府规定,在父母年老体衰,无法劳作、无力供其生活所需之时,其子女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养老责任。宋朝政府非常支持家庭养老,“侍丁”和“权留养亲”制度建立后,对这两个制度进行了完善。“侍丁”制度是说如果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则政府可以减免其税收和徭役,这样一来,减轻了后代的赋税负担,从而鼓励百姓家庭养老。
“权留养亲”制度则是对于犯死刑、流刑等重刑犯,其家中如果有年事已高、需要赡养的父母,祖父母,则可准许这类罪犯在家“待亲缓刑”,即等到罪犯赡养的老人去世后,再让这类罪犯服刑。这两个制度的充分体现了宋朝统治者对家庭养老的重视。宋朝政府除了对百姓需要赡养父母有优待,同样对不赡养父母的子女也有相应的惩罚。《宋刑统》中规定:
“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若祖父母、父母令别籍,及以子孙妄继人后者,徒二年,子孙不坐。”
规定了家中有父母的、祖父母的,子孙必须与他们住一起,这样能够使得百姓更好的照顾老人,并且规定如果不与父母、祖父母同住,则需要服刑。宋朝将家庭养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并且随着宋朝时代的发展,其对家庭养老的要求更高,刑罚更重。也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家庭养老在宋朝所占地位之重。
2、 宗族养老
家庭养老主要是针对家中有子女可赡养老人,那么如果家中无子女的孤寡老人,以及家庭贫寒的老人又如何处理他们的晚年生活呢?
宋朝时期,政府鼓励民间宗族族组织的恢复与发展,但其宗族组织的政治、经济受政府把控,其独立性相对较低。因而在宋朝为保证无子女的孤寡老人的基本生存,宗族组织的优越性就体现出来,宋朝也因此建立了一系列宗族养老体系。
宗族养老实际上是将家庭养老的范围进行了扩大,如果说家庭养老是直系血亲之间的养老模式,则宗族养老则是指旁系血亲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从而使得宗族中的孤寡老人能够的到有效的照顾,满足宗族老人的生活所需。
并且在宋朝时期,宗族中有人购买田地,这些田地被称作义田,义田中所得收入被宗族用来赡养宗族中的贫困者和孤寡老人。宗族养老体系使得宗族从中得到有效的发展,更有利于宗族的收拢,从而使得宗族的壮大,扩大了养老承担者的范围,从而减轻了宋朝政府的压力,同样达到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效果。
3、 政府养老
虽然宋朝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养老与宗族养老体系,但家庭和宗族养老都是基于血缘关系的养老,社会上还有很多其他孤寡老人和贫困人民覆盖不到,由此宋朝政府建立了超越血缘关系的政府养老体系。虽然前朝各代都有一系列的政府养老体系,但是豪不夸张得说,宋朝政府的养老体系可谓是中国古代最为完善,最为系统的体系。
政府养老体系通俗来说,就是国家救济社会上的这些孤寡老人与贫困人民。宋朝政府是如何救济这些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和贫困家庭的老人呢?宋朝仁宗嘉佑二年,宋朝政府诏令天下设立了“广惠仓”,“广惠仓”如同其名:用于惠利广大百姓而设立的储备粮仓的地方。
这样一来,使得那些贫困、孤寡、无依无靠的老人不在忍受饥饿。宋朝政府不仅解决了这类老人的温饱问题,其后颁布了《庆历善救方》指出,由国家提供医疗服务,提供必备的物资药品,从而使得贫困、孤寡老人不受庸医困扰,平白被骗取钱财。
解决了医疗,宋朝政府对这类老人的住宿问题也十分的上心,宋徽宗年间设立了“居养院”,居养院可以说是生活贫困、无依无靠老人的安身立命的场所,孤寡老人在此处能够得到一定的照料。宋朝政府命令各个地方设立“居养院”,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物资,但是管理上并不是有政府派人对“居养院”进行管理,而是让一些僧侣管理,且僧侣能够获得管理酬劳。
宋朝政府让僧侣管理“居养院”,不仅可以利用僧侣在佛学上的影响力,还大力倡导行善事的美德,很难出现贪污的现象;而且还减轻了政府的人力负担,节省了人力资源。“居养院”在后期也不断扩大,容纳规模明显扩大,还设立了许多其他养老救济点。
三、社会良好风气的逐步养成,加强政府官僚统治,承担社会重担的同时,循序渐进去全方位践行孝亲敬长的主流观念,引领社会文化大潮
宋朝政府对这类老人的关心照顾,同时也体现出宋朝政府养老举措的完备,全方位覆盖这类老人的养老问题。政府养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家庭养老与宗族养老的不足之处,承担了非常重大的社会责任。
宋朝养老体系的建设,是在前朝基础进行上继承与创新,其养老制度相比于前朝更加完善,可以说宋朝建设的养老体系覆盖到社会养老的方方面面。在结合其家庭状况后,考虑到不同老人需求不同,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一定的照顾,从而使得宋朝的社会风气良好。
宋朝不断完善养老制度体系,使得了宋朝尊老养老的社会风气的形成,从而加强了政府的官僚统治,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加强了社会保障的功能。对后世影响深远,其在此体系上的创新更是对后人有着非常深远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宋史》
《宋刑统》
《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