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元幣挖礦[編輯]
位元幣礦工透過解決具有一定工作量的工作量證明機制問題,來確認交易和防止雙重支付,來管理位元幣網路。中本聰在他的論文中闡述說,「在沒有中央權威存在的條件下,既鼓勵了礦工支援位元幣網路,又讓位元幣的貨幣流通體系也有了最初的貨幣注入源頭。」[110] 中本聰把透過消耗CPU的電力和時間來產生位元幣,比喻成金礦消耗資源將黃金注入經濟。[111]
挖礦和網路協作[編輯]
位元幣的挖礦和節點軟體是基於對等網路、數位簽名、 互動式證明系統的零知識證明來發起和驗證交易的。節點向網路廣播交易,這些廣播出來的交易在經過礦工的驗證後,礦工用自己的工作證明結果來表達確認,確認後的交易會被打包到資料塊中,資料塊會串起來形成連續的資料塊鏈。中本聰本人設計了第一版的位元幣挖礦程式,[112] 這一程式隨後被開發為廣泛使用的第一代挖礦軟體 Bitcoind,這一代軟體從2009年到2010年中旬都比較流行。[113]
每一個位元幣的節點都會收集所有尚未確認的交易,並將其歸集到一個資料塊中,這個資料塊會和前面一個資料塊整合在一起。礦工節點會附加一個隨機調整數,並計算前一個資料塊的SHA-256雜湊運算值。挖礦節點不斷重複進行嘗試,直到它找到的隨機調整數使得產生的雜湊值低於某個特定的 標的。由於雜湊運算是不可逆的,尋找到符合要求的隨機調整數非常困難,需要一個可以預計總次數的不斷試錯過程。這時,工作量證明機制就發揮作用了。當一個節點找到了符合要求的解,那麼它就可以向全網廣播自己的結果。其他節點就可以接收這個新解出來的資料塊,並檢驗其是否符合規則。如果其他節點透過計算雜湊值發現確實滿足要求(位元幣要求的運算標的),那麼該資料塊有效,其他的節點就會接受該資料塊,並將其附加在自己已有的鏈條之後。
挖礦產出[編輯]
除了將接收到的交易訊息打包到資料塊,每個資料塊都會允許發行一定數量的新位元幣,用來激勵成功發現資料塊的礦工。位元幣系統按照預定的貨幣增發節奏決定發行的位元幣數量。如果其他支付交易有給手續費的,那麼礦工還會獲得手續費。由於礦工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將某一個交易資料打包到資料塊中,因此礦工有可能優先選擇手續費較高的交易來打包。資料塊產生速率的預期為每10分鐘一個,但每個資料塊中新發行的位元幣不能超過50個,而這個數位每個4年就會減半,因此位元幣的總數量不會超過2100萬個。[101]隨著新發行位元幣數量的下降,手續費將成為挖礦的主要激勵。
礦池[編輯]
位元幣礦工將計算力彙集在一起,以增強挖礦產出的穩定性。礦池可以向礦工收取一定百分比的提成。 [114]
挖礦難度[編輯]
為了使得資料塊產生的速度大體均勻,產生新資料塊的難度會定期調整。如果資料塊產生的速度加快了,那麼就提高挖礦難度;如果資料塊產生速度變慢了,那麼就降低難度。由於ASIC計算裝置的爆炸式加入,目前挖礦難度呈現幾何級數的上升,目前平均每15天增加50%難度,讓普通個人挖礦者的挖礦工作變得異常困難。
挖礦裝置[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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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元幣礦工最早都是透過Intel或AMD的CPU產品來挖礦。但由於挖礦是運算密集型應用,且隨著挖礦人數與裝置效能的不斷提升難度逐漸增加,現在使用CPU挖礦已早已毫無甚至負收益。截至2012年,從2013年第一季度後,礦工們逐漸開始採用GPU或FPGA等挖礦裝置[115]。同時,ASIC裝置也在2013年中旬大量上市[115]。從2013年7月起,全網算力由於ASIC裝置大量投入運營呈現直線上漲,以2013年7月的平均算力計算,所有GPU挖礦裝置均已經無法產生正收益,而FPGA裝置也接近無收益。2013年9月平均算力估算,現有的針對個人開發的小型ASIC挖礦裝置在未來1-2個月內也接近無正收益。大量算力被5THash/s以上的集群式ASIC挖礦裝置壟斷。個人挖礦由於沒有收益,幾乎會在未來幾個月內被擠出挖礦群體。 ddd
顧慮[編輯]
絲綢之路[編輯]
絲綢之路是一個匿名化的交易網站,自稱為黑市亞馬遜Amazon.com,位元幣是它的唯一交易貨幣。[116] 2011年,紐約州參議員Charles Schumer和其他人致信給美國藥品管理局,指責絲綢之路運用位元幣洗錢,[97] 要求對絲綢之路和位元幣展開調查。[116] 和TOR一樣,位元幣都是合法技術,被用在絲綢之路的網站中,為執法部門帶來了很多難題。[117] 不過, 開發位元幣的核心成員Jeff Garzik表示,執法部門可以利用先進的網路跟蹤技術,透過區塊鏈中透明記錄檔案,來跟蹤每個位元幣使用者。[118]
競爭者[編輯]
雖然位元幣本身的發行量受限,但是近年來它的模仿者同時也是競爭者紛紛出現,[119][120] 這樣的「泛位元幣」總量是不可控的。由於位元幣本身並沒有權威的發行機構和國家政權來維持其權威性、唯一性,位元幣與其模仿者之間只能平等地競爭,位元幣並不具有排它的地位。因此,位元幣和它的競爭者前途並不明朗,「泛位元幣」總體而言存在通貨膨脹的風險。 但是,也有觀察家認為,位元幣就像車輪一樣的發明,重複發明輪子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世界本質上只需要一種數位貨幣。目前山寨幣多數隻是複製了位元幣的原始碼,或修改幾個參數,比如調整了區塊生成速度,這樣的創新與調整車輪的直徑一樣,無創新價值而只有投機價值。而且,隨著山寨幣的數量的增長,它們的價值就越被稀釋,人們最終很可能只認同第一個數位貨幣,那就是革命性的位元幣。
隱私保護方式[編輯]
因為交易訊息是向全網廣播的,因此所有交易記錄細節都是公開的。不同於傳統銀行透過將交易訊息嚴格保密來保護客戶隱私[121],位元幣透過為每筆交易建立不同的位址來保護隱私。例如,甲方希望發送1.20 BTC給乙方,那麼位元幣網路上所有節點都能夠查閱這筆1.20 BTC的交易細節。但除非甲方或者乙方公布自己擁有其中的一個位址,否則其他人很難知道這筆交易是發生在甲方與乙方之間的。
理論上,如果有調查者能夠將某一個位址與某一使用者間建立關聯,那麼調查者就可以追根溯源,搞清楚每一筆交易的對方。例如,要求已知的一方交代交易的另一方的身份,並順藤摸瓜,直到確定標的位址的真實所有者。但實際上,想要確定某個位元幣的真實所有者依然是異常困難的。[122]這一屬性使得位元幣吸引了很多非法物品交易者的興趣。 [123][124]
匿名行為[編輯]
殭屍網路挖礦[編輯]
2011年6月,賽門鐵克公司發出警告,殭屍網路正在參與到位元幣"挖礦"中。[127] [128] 這會佔用受害者的電腦運算能力、消耗額外的電力並導致主機溫度升高。當月晚些時候,澳大利亞廣播公司發現一名僱員用公司的伺服器進行挖礦。[129] 另外,一些有爭議軟體也大量利用顯示卡的平行計算能力,生成殭屍網路。[130] 在2011年8月,位元幣挖礦的殭屍網路被發現了,[131] 被木馬感染的Mac OS X也被發現進行位元幣挖礦。 [132]
盜竊和詐騙[編輯]
2011年6月19日,Mt.Gox(Magic: The Gathering Online Exchange的縮寫)位元幣交易中心的安全漏洞導致1位元幣價格一度跌至1美分(雖然其它交易沒有受到影響)。原因是一個駭客從感染木馬的電腦上盜用了該使用者MtGox的證書,從而把位元幣轉到自己的帳號上並拋售,產生了大量該價格的「ask」請求。幾分鐘後MtGox 關閉並取消了駭客事件中的不正常交易,使位元幣價格反彈回到了15美元。[133][134] 最終位元幣匯率回到了崩潰前的情況。[135][136][137][138] 相當於超過8,750,000美元的帳戶受到影響。[135]
2011年7月,世界第三大位元幣交易中心Bitomat的運營商宣布:記錄著17,000位元幣(約合22萬美元)的wallet.dat檔案的存取許可權遺失。同時宣布決定出售服務以彌補使用者損失。[139]
2012年8月下旬,Bitcoin Savings and Trust被所有者關閉,並留下據稱約560萬美元的債務。同時導致其被指控操作龐氏騙局。[144][145][146][147] 2012年9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開始調查這一案件。[148]
2012年9月,Bitfloor交易中心也被駭客入侵,24,000位元幣(約相當於25萬美元)被盜。Bitfloor因此暫停運營。[149][150] 同月,Bitfloor恢復運營,它的創始人說,他已經就盜竊事件上報FBI,而且他正計劃賠償受害者,但賠償的時間表尚不清楚。[151]
2013年5月24日,位元人網站btcman建立的位元海網站被所謂的駭客入侵,約40個位元幣被盜,使用者啟用了google的雙重驗證。但是位元海不肯承擔任何責任,也沒有任何賠償意向。
2013年11月,網路錢包服務商inputs.io被兩個駭客入侵,盜走4100位元幣,目前僅1位元幣以上的帳戶可獲得賠償
稅務[編輯]
在2012年9月,[歐洲內部組織稅務主管](IOTA),[提比里西,喬治亞,舉辦了一個研討會,題為「審計個人和法人實體,在使用電子貨幣。」參加研討會的有來自23個國家的代表。[152] IOTA技術性稅務專家 Jerry Taylor認為:「在現時引人入勝的網際網路中,對核數師而言,虛擬貨幣帶來不少新挑戰。同時,很多驚人的事情亦將在此發生。」"[152] 位元幣的概念在此研討會當中被提出。[152]
Cryptocurrency Legal Advocacy Group (CLAG)創辦人 Matthew Elias 發表一份名為 "Staying Between the Lines: A Survey of U.S. Income Taxation and its Ramifications on Cryptocurrencies"的報告,討論「對各項加密貨幣,如位元幣等,應納的稅項」[152] CLAG "stressed the importance for taxpayers to determine on their own whether taxes are due on a bitcoin-related transaction based on whether one has "experienced a realization event."[152] Such examples are "when a taxpayer has provided a service in exchange for bitcoins, a realization event has probably occurred, and any gain or loss would likely be calculated using fair market values for the service provided."[152]
Peter Vessenes作為位元幣基金會的執行董事表示因為基金會正準備用位元幣支付包括薪水在內的一切,"How do we W-2 someone for their bitcoins? Do we mark-to-market every time a transfer happens? Payroll companies cringe."[152] The Bitcoin Foundation hopes "to push for solid guidance about its legal and tax treatment." Patrick Murck, legal counsel for the Bitcoin Foundation, said he would like "to help regulators understand the technology better so they can make better decisions."[152] Murck說: "位元幣有潛力突破小眾貨幣的範疇,但它需要監管部門的指導和理解。" , "位元幣的全部潛能只有在金融和稅務監管方的清晰指導和充分理解的前提下才能展現。" , "想讓位元幣的美好未來得以實作,那就去和監管者對話,和IRS對話,和稅收專業人士對話,讓他們清楚位元幣不是罪惡之物,它只是一個軟體,只是一個社群,軟體或社群的本質都不罪惡。"[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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