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6日星期日

展开朝野对话,确保和平转型——致习近平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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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任人评说,是否该为自己的青史声名作一点考虑?近年来你的政府已把软实力当成了口头禅,诺贝尔和平奖正是当今世界最强大的软实力,百年来,敌视反对诺贝尔和平奖的政权及统治者大抵已作古并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它们曾经拥有的足以逞霸世界乃至毁灭世界的硬实力,在诺贝尔和平奖为代表的正义、自由、和平的软实力面前历史地看真是不堪一击,所以你如果真懂软实力,就应该认同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将今年的该奖颁给刘晓波,而不是用滚滚金元和舆论工具作为"软实力"加以对抗。"殷鉴不远,在夏世之后",同样的,就诺奖而言,苏联之鉴不远,在纳粹之后,今日中国政府碰上了它们当年曾经碰到过的问题,如果像它们一样应付,甚至比它们做得更过份,岂不如古人云"与死人同病者不可胜救"?须知,对刘晓波继续羁押时间越长,你和你的政府遭受的国内外压力就越大,提前释放尽快释放是唯一选择,这样,允许刘晓波出国领奖顺天应人,对你的今天和未来也有益无害,否则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世之讥,即使今天恐也惶惶不可终日!特此敦促。
   
   
    1993 年 《和 平 宪 章》 起 草 人
    1999年诺贝尔和平奖被提名人 秦永敏
   
    2010年12月6日
   
   附件三
   
    浙江桐庐县求生不能冤民钟亚芳的公开求救信
   因所控告的皆为铁证如山的事实,
   所以遭来变相杀人灭口之灾!
   
   杭州市、浙江省及中共中央各级领导:
   海内外各正义人士:
   我是钟亚芳,是骇世奇冤求生不能的浙江省桐庐县冤民,是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非法羁押致多种疾病(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肝脏占位、甲状腺肿块增大1倍多,全身浮肿、高血压等)危及生命,但至今却仍被桐庐县当局以权代法、欺上压下花钱雇用6--10名社会人员24小时非法"监视居住"剥夺人身自由、甚至是不准家人单独陪同接受手术等救治生命的求生不能弱女子。
   多年的非法侵害与非人摧残已致我核污染一家的现状惨不忍赌!我单亲年幼的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仅靠休息、加强营养等延续幼小生命,我年迈72岁的父亲也早已因承受不了残忍打击而一病不起,求生不能多种疾病危及生命的病重弱女子我一家早已负债累累欠下几十万债务、基本生活根本无法维持、更谈不上加强营养延续生命,且迫于桐庐县当局与控告官员的压力无一人敢帮扶,我与核污染女儿及父亲3人的生活起居需由年迈70的母亲照料护理。
   至今非法侵害因官官相护上下勾结,桐庐与杭州的法院狼狈为奸拒不依法立案与胡乱荒唐枉法判案而得不到依法赔偿;更令人担忧的是至今仍被当局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求生不能的我,危及生命的疾病不知是否已被活活恶化成晚期癌症而失去手术等救治机会?!
   我原是浙江省桐庐县中医院的主管护师,2006年12月21日上午,因患甲状腺结节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简称浙一医院)做甲状腺ECT同位素检查时,因该院放射性核素管理混乱,加之医生严重不负责任,惨遭放射性核素89锶误注,在放射事故发生后,丧尽医德与良知的核医学科主任李林法等不但没有对我采取救治措施,相反却为掩盖,伪造了名字搞错、时间搞错、内容搞错的ECT片子欺骗愚弄我(因打错核素拍不出甲状腺ECT片子),造成无辜的我核污染及染色体异常基因畸变等严重核素损害,丧失工作能力。
   在我与浙一医院核医学科主任李林法以及医务科的交涉过程中,弱女子我遭到李林法的威胁,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丧尽天良的李林法竟真的对我年仅8岁的无辜女儿下毒手了。
   2007年10月初,我一向健康在读小学的无辜单亲8岁女儿钟知含突然发病,经2个月的多方住院及门诊救治,病因不明!直至后检测血染色体异常基因畸变、并在尿中被检测出大量放射性核素,才被放射医学专家确诊为:体内存在放射性核素污染----惨遭核素毒害!并已造成染色体异常基因畸变、肝损害、脑损害等严重核素损害,无端面临死亡威胁,仅靠休息、加强营养等延续幼小生命。
   我单亲母女先后双双惨遭核污染的事实,证据确凿!均有苏州、上海放射医学专家的诊断,以及国家级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结论。尤其8岁女儿钟知含的司法鉴定是于2008年8月27日由桐庐县公安局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出。其鉴定结论为"被鉴定人钟知含体内出现了确定性的辐射生物效应;在出现症状的时间前后,受到过放射性核素污染"。
    "。
   核污染----核素毒害!原子弹爆炸的后果!现代医学无有效治疗手段,可怜我无辜单亲核污染母女只能靠休息、加强营养等延续生命。
   众所周知:放射性核素为国家严管严控的危险物品!
   而我一个弱女子根本没有那么大的本领收买全国几十位著名检测、诊断、鉴定专家伪造出骇人听闻的两核污染事件来诬陷势力强大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也称浙江省第一医院)与凶手李林法等。
   2008年12月29日,《民主与法制时报》以《母女遭受核污染谁之责》为题进行报道。
   但因官官相护,上下勾结、警凶一家,性质极其恶劣骇人听闻证据确凿的核素投毒毒害8岁女儿一案,在我与律师向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报案,要求依法立案侦查,严惩凶手李林法等后,桐庐县公安局局长周建杭等官员却包庇凶手,百般刁难,既拒不同意依法立案侦查,又拒绝进行听证,造成惊天大案成惊天冤案!造成凶手李林法等至今逍遥法外!不但稳坐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兼浙江省核医学中心)主任的宝座上,且还荒唐成了"无辜与英雄"!
   而我本人所遭受证据确凿的核素误注案,却因一审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与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均与势力强大的浙一医院狼狈为奸,公然制造伪证、以非法证据定案、故意错误认定事实、错误确定举证责任、错误适用法律而荒唐枉法判我败诉!(而更为讽刺的却是昧着良心公然荒唐枉法判案的一审杭州市上城区法院主审法官朱旭东竟然是"杭州市十佳法官",而二审杭州市中级法院公然荒唐枉法判案的主审法官王辉竟然是"全国优秀法官",且还是杭州市中级法院民事庭副庭长)。
   早在2010年4月22日,与桐庐县公安局以及浙一医院狼狈为奸的杭州市中级法院趁我因上访而被非法羁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院)期间,在隐瞒我与父母的情况下,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在"不具管辖权、无人提出申请、隐瞒当事人我及父母、未经开庭审理及质证"之下,"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做出结论",以"裁定书"代替"判决书",枉法凭空认定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使我成了
   "活着的废人",不能行使公民的任何权利,甚至还要退出诉讼。后因我邮寄材料向各有关部门申诉、控告,2011年12月14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再审纠错,才撤销了枉法认定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裁定书,我的民事行为能力才依法得到恢复,我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上诉案才恢复二审审理。
   凶手李林法等在公安与法院的公然层层包庇保护下荒唐成了"无辜与英雄"!而作为证据确凿的双重核污染受害者的我,却只因给证据确凿的单亲核污染被害女儿钟知含讨公道,被逼进京上访,成了桐庐县当局与控告官员的"眼中钉、肉中刺",受尽惨绝人寰的报复迫害,直至遭来层层造假的被精神病灭口之灾,从此失去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甚至是生命救治权等一切人权----
   2009年10月1日上午,一没精神病病史、二没做任何违法行为的我,在北京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控告的对象桐庐县公安局的局长周建杭亲自抓住(注:周建杭现已升为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局长),10月2日押回桐庐县,即被非法关进"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的黑监狱(桐庐县公安局与卫生局称之为"学习班"),被搜走手机等,每天由桐庐县公安局与卫生局8--10人24小时看押。11月11日,桐庐县公安局领导陪着杭州市上城区法院的枉法法官朱旭东来到黑监狱送达我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案枉法荒唐判我败诉的判决书。11月17日,我被桐庐县公安局与桐庐县卫生局15人强制押送到互相勾结的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在恐吓威胁下行非法的所谓的"精神病鉴定"。12月7日傍晚,我被强制关进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病房。12月8日,桐庐县公安局以"为了防止钟亚芳再次进京滋事,建议对钟亚芳收容治疗"为由,于2009年12月8日呈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同日互相勾结的杭州市公安局审批人员依据无效伪造的《精神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与强加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违反《刑法》第十八条与公安部对关进安康医院强制医疗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被强制医疗人员已发生了触犯刑法的行为,涉嫌犯罪;第二,被强制医疗人员是经法定鉴定程序,确认无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的明确规定,作出荒唐内容为"钟亚芳家属:兹有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的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12月9日,惊天之冤仅靠休息、加强营养、保持心情舒畅延续生命的单亲母亲核污染访民我被桐庐县公安局强制关进了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
   "收容治疗"。而我被精神病这一切我的家人却概不知情。
   后我年迈72岁的父亲,因承受不了此残忍的打击而一病不起。
    直至2011年7月22日,已致身患重病的我以死相拼,才得以离开安康医院(精神病院),由救护车接回家。至此,弱女子我已被非法羁押在黑监狱67天,非法羁押在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病房1天2晚,非法羁押在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长达591天!而在此期间,由于我言行、思维正常,根本没患非法鉴定伪造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而并没有被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与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院)使用过任何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
   且桐庐县当局与控告的枉法官员在报复迫害我的同时,竟连我的单亲核污染女儿钟知含也不放过,竟要置一个本已无辜不幸的核污染孩子于死地!在我被非法羁押在安康精神病院期间,于2007年10月起就因核污染吃不消去学校读书一直休学在家延续幼小生命的核污染孩子钟知含,竟在休学42个月后的2011年3月被恐吓威胁强制去桐庐县迎春小学荒唐读连跳3级的五年级下半学期(注:我的核污染孩子只读完二年级休学),且一天长达16个小时不准她休息,造成仅靠休息、加强营养等延续生命且毫无反抗能力的核污染女儿病体加重。----这分明是打着"读书"的旗号欺上压下变相杀人灭口!
   而一心要置我核污染母女于死地的桐庐县当局与控告的枉法官员仍泯灭人性不放过已致多种疾病危及生命的弱女子我----在2011年7月22日由救护车接回家后直至今日的17个多月里,我仍未获得人身自由,仍每天被桐庐县当局花钱雇佣的6--10名社会人员24小时明目张胆非法"监视居住"。我被不准离开桐庐镇;走出家门就被雇佣的社会人员跟随左右;甚至不准家人单独陪同接受手术等救治生命延误恶化病情变相剥夺生命;不准去杭州、北京反映冤情;去法院开庭、看病等必须经领导的批准同意后,由4名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警察与当局雇佣的社会人员非法押送前往。期间,因我要离开桐庐去看病以救治生命,也因我要去杭州反映冤情与面见大接访的杭州市公安局局长柯良栋等以纠正冤假错案,而多次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恶警在车站大庭广众之下暴力抓回,并遭恶警警告"没有我们领导的同意,不准离开桐庐!不准去杭州反映情况!!去就是犯法!!!"......同时桐庐县公安局还把造假陷害我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虚假身份作为公开信息发布在全国公安网上,只要用我的身份证登记住宿等,管辖地派出所就会出警盘查"有无监护人在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但在核污染与被精神病弱女子钟亚芳母女身上,却看不到任何法律的存在,更看不到枉法官员与枉法法官及披着白大褂医生的人性存在,法律早被他们任意的公然践踏,他们的公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以上血泪之诉、字字属实!
   即将被以权代法、徇私枉法活活迫害摧残变相杀人而病死的惊天之冤弱女子钟亚芳,却无处伸冤!!!----试问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为此,骇世奇冤求生不能的浙江桐庐县核污染与上访被精神病致多种疾病危及生命、并即将被活活迫害摧残变相杀人而病死的弱女子钟亚芳被逼无奈再次向杭州市、浙江省、中共中央各级领导、以及海内外各正义人士求救!
   
    骇世奇冤求生不能的冤民钟亚芳
    电话:15306516215.
    201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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