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禁用網際網路等煽動非法集會」 網上談花被捕者眾



「禁用網際網路等煽動非法集會」 網上談花被捕者眾
——「禁用網際網路等煽動非法集會」令比法大 網上談花被捕者眾

受茉莉花牽連越來越多年輕網友被拘留或帶走後失蹤,警察往往以非法集會遊行或煽動非法集會遊行相關含糊的罪名口頭通知家人拘留,並且不準律師會見。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報道

被關閉了的1984BBS站長 「張書記」 張健男三月二日被從家中帶走, 警方口頭稱涉非法遊行示威拘留,而一直沒有出示書面通知,目前他被關在北京第一看守所。

本周三16號下午家人委託的律師向公安申請會見當事人被拒絕。

他的妻子小白告訴本台:「我又委託律師去問過了,不可以會見。我今天有去看守所送衣服。現在沒有什麼是明確的,是刑事拘留還是行政拘留,包括涉嫌的罪名都是只言片語,他故意不跟你說得很清晰,也沒有書面的通知,這樣的話,我說什麼他隨時可能不認。」

而 1984BBS技術員「庫存袈裟」(本名馬賀)三月三日也從成都住所失蹤,至今下落不明。

小白說:「馬賀(音)完全失蹤的狀態,他的女友也沒有他任何消息。」

和張健男一樣被羈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的西安青年魏強,因在推特上談茉莉花集會當天路過王府井看見的情況,2月27 日被捕,警方口頭也稱他涉嫌非法集會遊行要拘留。魏強在陝西家人委託的北京律師多次要求會見都被拒絕。

一名不便公開身份的朋友說:「昨天聽說律師還是沒有會見到,家裡人好像還沒有看見拘留證。其他人就不知道了,他這個有什麼我會知道的。」

對於這些網路青年的處置多沒有出示正式的通知書,親友也非專業法律人士。到底警察口頭告知的「非法集會遊行」指的是否刑事訴訟法中關於「非法集會遊行」的第二百九十六條呢?

鑒於並沒親身參與只是圍觀或網上議論卻被捕的情況普遍,警方的行動更像是依照上月二十八號在兩撥茉莉花後中國國內網站同時發布的「禁止利用網際網路煽動非法集會遊行示威」這一並非法律條文的告誡書在行事。

據獨立中文筆會消息,網名「呆麻雀張」的石家莊網路撰稿人張濤15日周二晚九點在網上發了關於茉莉花信息,半夜就被帶到該市橋西區的新石派出所,他在候問室時通過手機向朋友報信。

本台下午致電該所時提示音是對方的網路暫時無法接通。而張濤手機一直關機。

此次茉莉花風波中被捕、失蹤者不少是來自各地各行各業的名不見經傳的網友,往往是朋友在推特上求救才為人知。

周五有推友稱:我的朋友@zhangxianle (張獻樂)之前因為在人人網上發布關於某某花的消息,而被警察從公司強行帶走,我們本以為兩會結束後就能放出,但是至今沒有任何反應,大家幫忙關注一下這個。

張獻樂推特上的自我介紹是在北京的電腦程序員,愛好踢球看球。騎騎自行車。他最後發帖是在三月六日茉莉花第三波當天。

而另一名北京的網路程序員張柘一周前(三月九日)被中關村派出所帶走,據前往詢問的網友稱,警察說涉嫌「煽動遊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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