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星期二

厉有为:从社会财产占有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012-06-15 23: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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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进而阐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意义和提出了各项任务。目前全国和全党上下都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拼搏,不断探讨和实践把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落到实处。
从生产关系角度研究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基础性的意义。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社会财产占有关系,把这一层关系研究透了、处理好了,社会会长久和谐,国家会长治久安。
150多年前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当时的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财产占有关系是极少数人占有绝大多数生产资料,而绝少数人是去了生产资料占有权,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一书中写道:“在你们的现存社会里,私有财产对十分之九的成员来说已经不存在。”因此,阶级对立加深,社会矛盾加剧,马克思依据当时的社会背景,得出无产阶级革命的结论。这种财产占有关系,从根本上说是无法使社会和谐的。
在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指导下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效仿苏联模式建立了社会财产的全民所有制占有方式。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这种财产占有方式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于是各社会主义国家或迟或早、或先或后进行了生产资料占有方式的变革。我国在改革开放中,一步步把国有经济放开,由民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到民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再到“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公有经济与民有经济放在几乎是同样政策水平线上,因而,大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改革是完全必要的。
但是,如果我们把马克思时代西方发达国家的财产占有方式作为链条的一端,把无产阶级革命后,社会主义国家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占有方式作为链条的另一端,这两个极端的财产占有方式都不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前者,有效率,而无公平;后者,有公平,而无效率。那么,既能体现公平又有效率的财产占有方式是什么样子呢?有没有可能找到这种占有方式呢?如果我们不注意这个问题的研究和实践,就有可能使我国社会财产占有迅速向极少数人手里集中,社会迅速两级分化,就有可能重蹈150多年前西方发达国家的覆辙,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生产的社会化要求生产资料占有的社会化与之相适应,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使广大劳动者占有多数生产资料的生产资料占有社会化的方式,是既解决效率又解决公平的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好路子。具体实现形式就是各种股份制和合作制经济。西方发达国家走上这条路子,避免了资本主义的灭亡;社会主义国家走上这条路子,使社会主义越来越兴旺。我们国家走上这条路子,是全国人民的大幸,是邓小平理论指导和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基。目前,在这一问题的实践中,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研究对策,尽快实现国有股的全流通,使我国证劵市场成为一个真正的完全的证劵市场。
二是在绝大多数国有中小企业改策、改制过程中,积极推行企业职工持股质,并应制定相应规章,推动职工持股质的发展,使广大职工真正成为成产资料的住人,从而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三是在广大农村,积极推行新型的合作经济,使农村的经济实体与广大农民成为利益共同体。
四是对非公有经济再鼓励、支持发展的同时,要通过政策积极引导走职工持股的路子,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在自觉自愿的原则下逐步进行,待时机成熟时立法保障。
五是在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应坚决杜绝企业经营中个别人“自买自卖”的做法,坚决防止和克服业内人士串通。损害职工和国家利益的行为。
六是应采取对策防止和克服农村垄断龙头企业一头热、一头富、一头主宰市场,压榨、盘剥所带的农户的行为。
使广大劳动者占有多数生产资料,从而形成强大的、有产的劳动阶级,他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只有这个基础无比强大,国家通过二次分配调剂少数的贫富两头,才能实现社会长久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20055月)

(注:本文作者为:全国政协常委、原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厉有为。本文收集在深圳海天出版社出版的《厉有为文集》议政篇中,系厉有为在全国政协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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