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殷商甲骨文卜辞和周朝金文中又称“帝”、“天”,儒教传世经典中或称天帝、昊天上帝[1]等,是夏商周以来华夏民族信仰的主宰天地宇宙的神。[2]上帝是华夏信仰系统天神、地祇、人鬼中的至上神,是仁义礼智信的神。[3]上帝给人类指派了君和师,让他们来教化、治理上帝的子民。[4]中国皇帝是上帝感应产生的,因此叫天子。[5]祖先是生者与上帝交流的媒介。[6]除了祭天,上帝通常不接受祭祀,而是赐福给有德行的人。[7]汉代以降,与上帝沟通的方式从巫筮转变为星象观测,并产生了北极星崇拜。北辰名耀魄宝,即为天帝,一名“太一”,是“天神之最尊贵者”。[8]天坛是祭祀上帝的圣殿。
目录[隐藏] |
中国传统上帝观
上帝[9],又称帝、天帝、昊天上帝,亦称天神[10]、天主[11]、天皇大帝[12]、皇天上帝、皇皇帝天[13]等,具有拟人化的神的概念。《说文解字》:“神:引出万物者也”。“帝”后来又用来指天子、帝王、君主。一方面认为昊天上帝居处北辰,“昊天上帝谓天皇大帝,北辰之星。”另一方面,将天与帝区分开,认为昊天为全天,《毛诗传》:“元气昊大,则称昊天。远视苍苍,则称苍天。此则天以苍昊为体,不入星辰之列。”昊天上帝,更自然化则称为昊天、皇天、天[14],部分文献又称“太一”[15]等,“天”是最通常的说法,又称苍天、上天、上苍、老天、老天爷等,如“苍天在上”、“老天有眼”、“奉天承运”、“天谴”、“天生我材必有用”、“我的天啊”中的“天”。关于“天”与“帝”的关系,《宋史》记载宋朝理学家朱熹对此有过清楚解释:“或问: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帝即是天,天即是帝,却分祭,何也?曰:为坛而祭,故谓之天,祭于屋下而以神祇祭之,故谓之帝。”[16]春秋战国之时,思想进步,人文理性精神勃发,季梁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17]神为人造,民为神主,则上古神秘观念渐消,“上帝”之概念渐由自然之“天”取代,天为道德民意之化身,这构成了后世中国文化信仰的一个基础,而“敬天崇祖”是中国文化中最基本的信仰要素。[18][19]
中国神祇 | 分类 | 权能 | 祭祀方法 |
---|---|---|---|
上帝 | 昊天上帝、五方上帝 | 节气、农耕、祸福[20]、寿命、国事、战争、狩猎 | 太牢、币帛 |
天神 | 日、月、五星、十二辰、二十八宿、风师、雨师、司命 | 上帝的使者 | 少牢 |
地祇 | 皇地祇、社稷、五岳、四渎、四镇、海、山林、名川 | 地域神、农耕、自然现象 | 方丘 |
人鬼 | 祖先、先公、远祖、近祖、先臣 | 自然、收获、战争、疾病、生死、妊娠 | 享宗庙 |
上帝的人格
上帝是甲骨文卜辞卜问的对象,掌管着万物生死,国家大事都要通过龟卜征询上帝的意见,[22]特别是祈雨、战争、农事、疾病、巡狩、灾难。先王或先公是上帝的“帝廷”,如“下乙宾于帝”( 《乙编》7197) 、“文王陟降、在帝左右”。[23]与人有血缘关系的祖先神是向帝转达祈求人,祖先在天上陪伴上帝。[24]自然神是上帝的臣侍, 如“帝史风” ( 《通纂》398) , 风神为上帝的使臣。盘庚迁都就是遵从上帝的意志。[25]周武王病重,周公旦卜问上帝是否可以代武王死,上帝使武王病愈。[26]周公旦平叛三监之乱也是卜问上帝的结果。[27]为了改卜得吉,司马子鱼甚至以生命来向上帝换取楚军胜利。[28]早期的上帝,带有浓厚人格神色彩,如《尚书》“商书·伊训第四”中提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后期儒家信仰中“上帝”的人格神色彩消亡,仅被视为哲学上的无形无名的“本体”,称为“理”。而人格神的上帝信仰则为道教所继承,发展为“玉皇大帝”,但已不再作为至上神(道教信仰,“道”的化身“三清”高于代表“天”的“玉帝”)。
上帝信仰被“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儒教继承,出现于儒家经典——五经,这五部经书都提到了该词,其中最早的是《尚书》的“虞书·舜典”。除此之外,四书等其他的儒家经典以及各史书中也提到了上帝,有时也称昊天上帝,在古代中国的原初神话和宗教体系中,指的是至上神,字面意思就是“在上的帝王”,意味着“最高的主宰”,也称为“帝”,或者“天”,“太一”。北京天坛祈年殿即为历代君主祭祀上帝之处,内供奉有昊天上帝之神位[29]。
经书 | 出现次数 |
---|---|
尚书 | 32次 |
诗经 | 24次 |
礼记 | 20次 |
春秋 | 8次 |
易经 | 2次 |
上帝的祭祀
西周确立了天子直接向上帝祭祀的祭天礼仪。其他人则通过祖先祭祀上帝,上帝降福给有德行的人。[30]《通典》记载,周礼设六官,其中以六辂祭祀昊天上帝和东、南、西、北、中五方上帝:一曰苍辂,以祀昊天上帝。二曰青辂,以祀东方上帝。三曰朱辂,以祀南方上帝及朝日。四曰黄辂,以祭地祇、中央上帝。五曰白辂,以祀西方上帝及夕月。六曰玄辂,以祀北方上帝及感帝、神州。东方青帝太昊(伏羲氏),南方炎帝(神农氏),中央黄帝(轩辕氏),西方白帝(少昊),北方黑帝(颛顼),为人格化的五位上帝。东汉大儒郑玄声称“上帝者,天之别名”,并有六天一说,认为上帝有六位,即“昊天上帝”加东、南、西、北、中,五方上帝。宋朝理学派大儒朱熹认为,“天”、“帝”、“道”、“理”都是同一本体的不同称呼,心学派陆九渊、王阳明则认为“吾心即宇宙,宇宙即吾心”。
祭祀上帝的礼仪
天子是上天感应降世,所以要祭天,与上帝交通。祭天的服饰是冕服。《周礼·春官宗伯》曰:“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这是因为“郊以祀天,祀天而必法则其所垂之象,使凡吾身之所被服、吾身之所乘驾、吾礼之所施设文饰,莫非天之象焉。”[31]《孔子家语》曰:“万物本于天,人本乎祖,郊之祭也,大报本反始也,故以配上帝。”[32]感生帝和受天命
天子是上帝之子、是奉天承运,即奉天命而治理天下。人间的帝王和朝代就是五方上帝轮流所感应而生的,因此也称为“感生帝”,如尧是赤帝所感生,舜是黄帝所感生,禹是白帝所感生,汤是黑帝所感生,周文王是苍帝所感生。封禅,即在“泰山上筑土为坛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 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白虎通义》曰:“受命之君,天之所兴,四方莫敢违”。司马光于《册问王道》中谓:“王者受天命,临四海,上承天之序,下正人之统”。王朝 | 感生帝 | 五德 | 五行 |
---|---|---|---|
周朝、北齐、北魏、北周 | 青帝 | 仁 | 木 |
夏朝、秦朝、晋朝 | 白帝 | 义 | 金 |
汉朝、隋朝、[33]宋朝、明朝 | 赤帝 | 礼 | 火 |
商朝、清朝 | 黑帝 | 智 | 水 |
虞朝、曹魏、唐朝[34]、元朝 | 黄帝 | 信 | 土 |
天、昊天上帝、玉皇上帝
天,含有表示整个大自然、天然宇宙整体的意思,代表天的天公、老天、老天爷等叫法更加拟人化,不过同样表示自然神。上帝和天相比,具有一定的人格化的意味。郑玄曰:“上帝者,天之别名也”;另一方面,有时又作了区分,如《汉书》:“四年春,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皇帝以配上帝”,其中又将天和上帝区分开来,上帝地位低于天。
以郑玄为代表的神学体系认为上帝为天之别名,总共有六天、六上帝。六天上帝即昊天上帝与五方上帝。昊天上帝为全天之帝;五方天帝各为一方天帝,分别为中央土德黄帝含枢纽、东方木德青帝灵威仰、南方火德赤帝赤熛弩、西方金德白帝白招拒、北方水德玄帝汁光纪。以王肃为代表的宗教系统认为五行人帝可称为上帝,但不可称为天;昊天上帝则可称为天,祭祀昊天上帝即代表祭天。[2]周朝以后的儒教继承了周以前的中华宗教信仰传统,因而历代祭天延绵不绝。
道教中的玉皇大约是东汉时期出现的概念,由儒教中的昊天上帝转化而来,但更人格化了。庄子认为,万事万物本于道,天由道而生。墨子把上帝鬼神看作人类之外的另一种生灵[35]宋真宗封玉皇号曰“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玉皇大天帝”,宋徽宗再加封玉皇大帝为“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昊天玉皇上帝”,玉皇和昊天合一,从而大大提高了玉皇在民间的威望,令玉皇信仰流行开来。[36][37]玉皇上帝、昊天上帝,名称有异,而所指相同,实指一体,只是不同的场合使用不同的概念。儒教、中国传统官方祭祀中一般称昊天上帝,民间、道教中多称玉皇大帝。
玉皇上帝通常又称玉皇大帝、玉皇、玉帝,为众神之王、神界皇帝,是中华民间信仰中地位最高的神。玉皇上帝(昊天上帝)是真正神界地位最高的“上帝”。中华文化中单说“上帝”,即指天上的玉皇上帝(昊天上帝),而一般不指“五方上帝”。如:
- 《诗经·大雅》:“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
- 《诗经·鲁颂》:“赫赫姜嫄,其德不回,上帝是依,无灾无害。”
- 《尚书·周书》:“惟时上帝,集厥命于文王。”
- 《礼记·王制》:“天子将出,类乎上帝。”
- 《礼记·礼运》:“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皆从其朔。”
- 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
- 《晋书》:“一人吁嗟,王道尚为之亏。况群神怨憾而不怒动上帝乎!”
- 《三国演义》:“云长曰,‘臣等非人,乃是鬼也。上帝以臣二人平生不失信义,皆敕命为神。’”
- 《三遂平妖传》:“常闻说上帝无私,却不信有个秘字。”
- 《阅微草堂笔记》:“上帝且以真人一符增置一神”,“上帝好生汝”,“苟其无罪,天地未尝不并育,上帝所不诛。”
- 《桃花扇》:“今奉上帝之命,封为飞天使者,走马到任去也。”
各个宗教中的最高神
天、昊天上帝、玉皇上帝是中华宗教信仰中的最高神。在其它各种宗教中,同样存在各种神祇,各种宗教中的最高神见下。- 日本的神道教受到中国上帝信仰的影响,作《古事记》、《日本书纪》,以日本天皇的祖宗神——天照大神为最高神。[38]
- 印度教中,婆罗门神(梵天)为最高神;印度宗教文化中又有众神之首因陀罗(帝释天)以及主神梵天(大梵天、大梵天王)、毗湿奴、湿婆等,不同时代不同教派各个神的地位也不尽相同。
- 在佛教本只以教主释迦佛为主,不设人格化的上帝观念,可佛灭数百年后引起了解释的危机,法身佛逐渐成为了抽像的教主,后来成为了大乘佛教犹密宗奉为尊主,即大日如来或普贤王如来。
- 在古埃及宗教中,太阳神“拉”被奉为最高神。
- 亚伯拉罕诸教,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均源自同一个原始宗教即古犹太教,因起源于闪米特人,又合称闪米特宗教。一般认为,亚伯拉罕诸教均为一神教,其崇拜的最高神为同一个神,但亚伯拉罕诸教宗教乃至同一宗教各教派中最高神的形象又有所差别。闪米特一神教以及其它一神教的神和中华宗教信仰文化等多神教信仰文化的区别是,神在一神教中不但是最高神,而且是唯一的神。
- 犹太教中之最高神的名字为“YHWH”,中文译为雅威(Yahweh)、耶和华(Yehowah)、耶威(Yahweh)等。犹太教徒,因敬畏他们的主,一般都不敢直呼其名“雅威”,而以“神”(Elohim/God)、“主”(Adonai/Lord)、“上帝”(Elohim/God)等关系式的代名词代之。与基督教不同,犹太教所信奉的雅威只有圣父一个位格,为犹太教中的最高神及唯一的神。
- 基督教(罗马公教、希腊正教、更正教)中之最高神的名字为“YHWH”,由于教派不同,罗马公教(天主教)译为雅威(Yahweh),希腊正教(东正教)译为耶威(Yahweh),更正教(常惯称为基督教)则译为耶和华(Yehowah)。基督徒通常会以“天主/上帝/神”(God),或以“主、上主”(Lord)等代名词,来表达一种“天主/上帝/神人关系”、“主仆关系”;而公教团体更奉教宗的口谕,为尊重犹太人的传统,教友应尽量避免直呼主的名──雅威。与犹太教不同,基督教所信奉的雅威是三位一体的,即圣父、圣子、圣灵/圣神,祂们是一体的,为基督教中的最高神及唯一的神。
- 伊斯兰教中的安拉,又译为阿拉、胡大(波斯语)等,穆斯林又称祂为“真主”,为伊斯兰教中的最高神及唯一的神。
- 唯一神派自然神论者所认为的唯一神。
- 希腊神话中,第一主神宙斯为最高神。朱庇特是罗马的主神,罗马统治希腊后,宙斯改为朱庇特。
- 苏美尔宗教文化中,最高神祇有三位:天神安努(An)、大气与风之神安利尔(Enlil)、水神恩基(Enki)。
- 玛雅文化信仰中,最高神为羽蛇神。
“上帝”基督教化的过程
基督教的神YHWH最初按照叙利亚传统音译为阿罗诃(alaha,同阿拉伯语“安拉”)。[39]明末,利玛窦来华传教,把YHWH译作“天主”、“天”、“上帝”、“天帝”。其《天主实义》说:“天主之称,谓物之原。如谓有所由生,则非天主也。物之有始有终者,鸟兽草木是也 ; 有始无终者,天地鬼神及人之灵魂是也。天主则无始无终,而为万物始焉,为万物根柢焉。无天主则无物矣。物由天主生,天主无所由生也。”《坤舆万国全图》说:“天主创作万物于寰宇。”而其撰于1595年的《交友论》还说:“上帝给人双目、双耳、双手、双足,欲两友相助,方为事有成矣。”4年后,利玛窦在《二十五言》中又说:“上帝者,生物原始,宰物本主也。”除了“上帝”、“天主”之外,利玛窦还创造了“圣母”(原为皇太后的尊称)、“圣经”(原指儒家经典)等词。其《上大明皇帝贡献土物奏》:“谨以原携本国土物,所有天帝图像一幅,天帝母图像二幅,天帝经一本。”他试图以“驱佛补儒”的手段进行传教,策划通过“合儒-补儒-超儒”“阳辟佛而阴贬儒”“贬佛毁道,援儒攻儒”的路线图超越儒家的上帝观,取而代之,达到以夷变夏的目的。这引起了明朝士大夫和佛教学者的极度不满。崇祯年间的《刻辟邪集序》中说:“有利马窦、艾儒略等,托言从大西来,借儒术为名,攻释教为妄,自称为天主教,亦称天学。”利玛窦死后没多久,儒士和僧人对天主教进行了激烈的批判,崇祯十二年(1639年)批判基督教的合集《圣朝破邪集》八卷(亦题《破邪集》或《皇明圣朝破邪集》)出版。
同时,利玛窦的传教方式也引起了道明会等其他传教士以及罗马教廷的不满。1715年3月19日,教皇克勉十一世发布教皇敕令《自登基之日》禁止中国天主教徒祭天祭孔祭祖: “西洋地方称呼天地万物之主用“斗斯”(Deus [God]) 二字,此二字在中国用不成话,所以在中国之西洋人,并入天主教之人方用“天主”二字,已经日久。从今以后,总不许用“天”字,亦不许用“上帝”字眼,只称呼天地万物之主。如“敬天”二字之匾,若未悬挂,即不必悬挂,若已曾悬挂在天主堂内,即当取下,不许悬挂。”后来遭受康熙皇帝的抵制,人称中国礼仪之争。
1877年,有120位外国新教传教士在上海集会,这次集会的会议纪要中有:“据《新旧约》所论之‘上帝’,即《六经》所言‘上帝’若合符节,其揆一也。迨后诸教士各执己见,辨论孔子之道。有云:‘儒书所载之上帝,非造化主宰’。”[40]清末民初法文《教务月志》载文诋毁利玛窦和汤若望、南怀仁等,‘罪其喜引古书上帝,而不专用天主名,罪其阿悦华人,而将顺其礼俗’。[41]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